关于做好2016年南山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省经信委关于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要求,结合深圳市“十三五”节能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为推动和加快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深圳市制定并下发了《市经贸信息委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年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6〕187号),对2016年我市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为督促我区重点用能单位按加快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纳入“十二五”节能目标考核的国家万企(名单参见《深圳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4]111号))、2016年深圳市工商类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参见《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工商类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6]81号))。
二、建设要求
各重点用能单位应按《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主开展或在专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服务机构协助下,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并主动申请加入深圳市能源管理中心信息服务公共平台,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
各重点用能单位应按季度向我局上报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进度。
三、扶持政策
对按照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并接入市级平台的企业,市两化融合专项资金可给予资金扶持,具体情况向市经贸信息委信息化处咨询申报。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减排分项资金对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也有相应扶持。
特此通知。
***:1.《市经贸信息委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年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6〕187号)
2.《深圳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4]111号)
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2016年10月14日
联系人:杜女士,电话:26542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