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出租车运价调整
本报讯(记者高扬)自6月1日起,我市城市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正式实施。城市区出租汽车起步价由原来的5元/2公里调整为7元/2公里,同时取消每乘次加收的1元燃油附加费。
城市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的具体标准为:(一)起步价:2公里7元;(二)公里运价:每公里1.60元;(三)空驶费:单程载客5公里之后在公里运价的基础上加收50%,即每公里0.8元,往返载客不收空驶费;(四)候时费:每等候5分钟加收1公里运价的候时费,不足5分钟不收费;(五)夜间加价:22时至次日5时,每公里运价加收0.20元;(六)出租车通过收取通行费的道路、桥梁、隧道、渡口时,所需费用由乘客负担。
调整前的运价加上燃油附加费相当于6元/2公里,也就是说,本次城市区出租汽车的起步价实际增加了1元。
据了解,我市原有出租汽车运价是2006年制定的,2009年11月开始每乘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近几年来,我市物价总体水平不断上涨,特别是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人工费用均处于上涨趋势。出租汽车行业是高危行业,出租车司机每天工作时间较长,其收入和城市发展、物价水平上涨不相符。目前城市区出租汽车主要燃料为天然气,而市民对征收燃油附加费不断提出质疑,要求取消燃油附加费。
2016年5月18日,市物价局召开了关于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暨建立运价与车用燃气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认真听取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调价方案,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调整城市区出租车运价,取消燃油附加费,同时建立运价与车用燃气价格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