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书在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会议上强调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本报讯(记者傅春秘)8月4日,市政府召开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会议。市长张瑞书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心聚力,强力推进,确保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会上,下发了《秦皇岛市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据悉,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年底前将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全部脱钩,其国有资产由市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施集中统一监管。纳入监管的范围包括: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实行直接监管、委托监管或双重监管,并对资产实行直接划转、整合重组、改制退出、企业注销、委托监管五种方式处置。
张瑞书指出,对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部署要求的重要内容,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政企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必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其作为今年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立说立行,坚决落实到位。通过改革重组、资本运作等方式,对国有资本进行有效整合,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整合配置,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实力。
张瑞书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压实责任,增强推进的整体合力。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改革主体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分类施策,确保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按照国家政策妥善解决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
张瑞书强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守政策纪律,依法规范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不得转移、转借、私分或以其他方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不得隐匿瞒报国有资产,不得未经批准实施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划转、重组改制、担保抵押等重大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变更、毁坏财会账目和凭证,切实提高执行力。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中的作用,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薛永纯主持会议。副市长孙国胜出席会议并宣读了《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