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法院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总结考试
6月22日下午,在香洲区法院大、小若干个会议室里,香洲区法院全体法官和在编工作人员统一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总结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大家敛声静气,认真思考,认真答题,圆满完成了考试任务。
考试之前,香洲区法院就考试事宜进行了专门的动员和部署,黄智江院长要求大家高度重视,认真总结,认真复习,要保证人人过关,力争考出优异成绩。
自去年5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香洲区法院党组十分重视,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学习培训到位,指导监督到位。香洲区法院按照“整顿、教育、落实、提高”的原则,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司法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进行了扎扎实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去年11月,香洲区法院又严格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再动员,并紧密结合香洲区法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深刻查摆,认真改进,务求实效,持续并深入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活动。
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促进了香洲区法院各项工作以及香洲区法院对审判权的科学管理,增强了香洲区法院法官的社会责任感和大局意识,使他们更加重视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香洲区法院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有了明显改变,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工作热忱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香洲区法院整体形象有了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