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港航子项财政资助资金情况的公示
根据市财政委和市交委联合制定的《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3〕12号)规定,经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初审、市财政委员会复核,拟对下列企业给予财政资助:
一、在深圳港挂靠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的国际班轮公司,财政资助800万元(考核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港口装卸量贡献度排名第1~5位,资助金额80万元。
1.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80万元(排名第一);
2.赫伯罗特船务(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80万元(排名第二);
3.长荣香港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资助金额80万元(排名第三);
4.以星综合航运(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80万元(排名第四);
5.德翔海运有限公司,资助金额80万元(排名第五)。
(二)港口装卸量贡献度排名第6~10位,资助金额50万元。
6.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六);
7.万海航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七);
8.达飞轮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八);
9.阿联轮船(上海)有限公司,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九);
10.汉堡南美(中国)船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十)。
(三)港口装卸量贡献度排名第11~15位,资助金额30万元。
11.利胜地中海航运(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十一);
12.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十二);
13.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十三);
14.阳明航运(香港)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十四);
15.川崎汽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十五)。
(四)新增航线资助
本考核时段无企业申报。
二、在深圳港从事海铁联运班列运输的运营公司,财政资助1500万元(考核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资助标准:省内200元/标箱、省外300元/标箱)
1.湖南霞凝内陆港有限公司长沙-深圳海铁联运班列,资助金额106.7768万元;
2.深圳平盐海铁联运有限公司韶关-盐田海铁联运班列,资助金额98.2370万元;
3.深圳平盐海铁联运有限公司东莞(常平)-盐田海铁联运班列,资助金额303.2943万元;
4.深圳平盐海铁联运有限公司昆明-盐田海铁联运班列,资助金额34.5324万元;
5.深圳平盐海铁联运有限公司东莞(石龙)-盐田海铁联运班列,资助金额152.5506万元;
6.深圳平盐海铁联运有限公司重庆-盐田海铁联运班列,资助金额639.3052万元;
7.深圳平盐海铁联运有限公司贵阳-盐田海铁联运班列,资助金额119.6775万元;
8.深圳平盐海铁联运有限公司河源-盐田海铁联运班列,资助金额45.6262万元。
三、在深圳港挂靠支线航线的船公司,财政资助1300万元(考核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装卸量排名第1~5位,资助金额120万元。
1.广运船务有限公司,资助金额120万元(排名第一);
2.中山市华晖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资助金额120万元(排名第二);
3.五洲航运有限公司,资助金额120万元(排名第三);
4.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资助金额120万元(排名第四);
5.南洋(国际)船务有限公司,资助金额120万元(排名第五)。
(二)装卸量排名第6~10位,资助金额80万元。
6.珠江中转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80万元(排名第六);
7.吉宝物流(佛山)有限公司,资助金额80万元(排名第七);
8.汕头经济特区平野对外运输有限公司,资助金额80万元(排名第八);
9.汎迪高国际货运代理(深圳)有限公司,资助金额80万元(排名第九);
10.广州市恒富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80万元(排名第十)。
(三)装卸量排名第11~15位,资助金额60万元。
11.佛山市佛航宏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资助金额60万元(排名第十一);
12.广东容奇水陆集运有限公司,资助金额60万元(排名第十二);
13.中联航运有限公司,资助金额60万元(排名第十三);
14.新柏泓船务有限公司,资助金额60万元(排名第十四);
15.宏丰运输有限公司,资助金额60万元(排名第十五)。
四、在深圳港从事重箱进出口的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财政资助1200万元(考核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综合评分排名第1~10位,资助金额50万元。
1.华南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一);
2.北京康捷空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二);
3.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三);
4.深圳市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四);
5.深圳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五);
6.深圳市华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六);
7.招商局保税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七);
8.深圳市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八);
9.深圳市长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九);
10.深圳新合程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资助金额50万元(排名第十)。
(二)综合评分排名第11~20位,资助金额30万元。
11.深圳市华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十一);
12.招商局物流深圳有限公司,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十二);
13.深圳市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十三);
14.广东中外运国际货代有限公司,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十四);
15.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十五);
16.深圳市海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十六);
17.深圳市泛亚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十七);
18.深圳市华海通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十八);
19.日通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十九);
20.深圳市三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30万元(排名第二十)。
(三)综合评分排名第21~40位,资助金额20万元。
21.深圳市世倡货运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二十一);
22.嘉里大通物流(深圳)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二十二);
23.深圳中远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二十三);
24.上海亚致力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二十四);
25.汎韩物流(深圳)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二十五);
26.韩中物流(深圳)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二十六);
27.深圳市森邦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二十七);
28.国桥远航国际货运(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二十八);
29.深圳市柏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二十九);
30.深圳市联盈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三十);
31.深圳市荣晖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三十一);
32.深圳德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三十二);
33.深圳市富海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三十三);
34.深圳市鹏城海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三十四);
35.深圳市迅航星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三十五);
36.中航狮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三十六);
37.深圳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三十七);
38.深圳市金源浩进出口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三十八);
39.深圳市坤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三十九);
40.深圳市景华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0万元(排名第四十)。
五、在深圳港注册的从事集装箱运输的水路运输企业,财政资助59.***万元(考核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资助标准:100元/总吨)
1.深圳市方舟海运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9.88万元;
2.深圳市海邦达船务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9.76万元。
六、在深圳港从事内贸集装箱业务的码头公司和船公司财政资助***6.507万元(考核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从事内贸集装箱业务的码头公司(资助标准:5元/标箱)。
1.招商港务(深圳)有限公司,资助金额199.9631万元(考核年度装卸量:399926.25标箱);
2.深圳大铲湾现代港口发展有限公司,资助金额141.2214万元(考核年度装卸量:282442.75标箱);
3.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资助金额150.3225万元(考核年度装卸量:300***5标箱)。
(二)从事内贸集装箱业务的船公司(排名第1~2位,资助金额40万元;排名第3~5位,资助金额25万元)。
1.华南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助金额40万元(排名第一);
2.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资助金额40万元(排名第二);
3.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5万元(排名第三);
4.洋浦中良海运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5万元(排名第四);
5.广州市泰和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资助金额25万元(排名第五)。
现对上述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1月24日上午9 时至2月2日下午6时止。若对上述企业取得一次性财政资助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反映,电话反映时要自报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港航管理处
受理电话:88910506
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街5号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608室。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