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老年教育工作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黔委厅字[2011]6号)文件精神,纳雍县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老年教育工作。
老年教育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老年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将老年教育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党政主要领导要关心过问,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协调,县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老年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给予老年教育工作必要的支持。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作好老年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加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和关心老年教育的浓厚氛围,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要把同级老年大学(学校)办学场地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利用各地建设老年活动中心相关设施的时机,积极整合资源,推进老年大学(学校)校舍建设。将县老年大校办学经费和老年教育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不低于10万元,并根据需要逐步加大对老年教育工作的投入,以确保老年教育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有条件履行职责,确保老年大学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着力提高老年教育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强化队伍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办学水平的提高。加强老年教育研究,积极探索老年教育发展规律,推进老年教育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使办学、教学工作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