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三项举措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本报讯(通讯员 李榕) 近年来,威宁把强化党建主体责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工程来抓,采取“提、聚、传”三项措施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理论武装“提”能力。始终坚持把思想教育摆在首位,着力深化“两学一做”,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切实采取县委中心组学习、召开常委扩大会、领导领学宣讲、党课辅导等方式,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县级领导带头辅导、集中宣讲等形式第一时间将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2017年先后组织28次传达学习、12次中心组学习,其中召开5次常委扩大会、3次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在贵州代表团***精神。县委常委和其他副县级领导深入基层联系点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60余次。通过常学真学深学,不断深化学习效果,不断提升了基层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健全工作机制“聚”合力。建立定期研究谋划、分析研判、指导推动、专题汇报等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县委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党建工作座谈会,听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县级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县委常委每人联系1个乡镇,形成县委牵头、常委示范、几大班子党员干部齐参与的党建工作体系,营造了党建工作齐抓共管浓厚氛围。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述职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述职评议会议,县委主要领导听取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工委书记述职发言,并对述职发言进行点评,进一步增强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建立乡镇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靠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凝聚抓党建强合力,推动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逐项落实。
从严考核问责“传”压力。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县委与各党委(党组)书记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各基层党委书记按照《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完成党建工作任务,作为自己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采取平时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评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在检查中对落实不力的,严格按照《基层党建问责办法》进行问责,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落地生根、抓实见效。逐级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对乡镇的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和对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强化对抓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形成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