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城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区城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园林、环境卫生、爱国卫生、林业林政、森林防火、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编制全区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的绿化造林、森林保护、森林防火;负责绿道建设和管理;参与辖区野生动物、森林资源保护的执法工作。
(三)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全区开展爱国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五)指导、检查、监督下属事业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及有关城市管理的各项重大活动。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区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参与辖区市政园林、灯光环境工程的规划、建设、改造及管理。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职责:
区城管执法局作为区政府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机构,独立履行综合执法职能,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行使市政府根据法定程序赋予的职权;研究制定切合本区城管综合执法工作需要的业务规范性文件和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执行。
(二)管理、监督、考核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街道执法队的各项综合执法业务,组织对街道执法队的效能和业务考评;组织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和街道执法队进行业务培训。
(三)对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和街道执法队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进行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应诉。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和跨街道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
(五)协助和配合市城管执法局组织的跨区和重大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六)配合市林业公安部门开展森林及野生动物的行政执法。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城管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指挥工作需要的业务规范性文件和操作规程。
(二)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处理辖区内城市管理部件及事件问题。
(三)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指挥中心)机关行政编制13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3名,其中局长兼党委书记、主任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局长4名,城管指挥中心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5名(正科级7名,副科级8名)。另: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核定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4名;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区核定行政管理类事业编制7名;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行政管理类事业编制4名;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行政管理类事业编制2名;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核定行政管理类事业编制5名。(即:我局机关(监察大队)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员编制共68名(其中行政编制共13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共37名,行政管理类事业编制共18名),附属编制共6名,雇员编制共13名;现编制册在册公务员***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3名,行政事业类编制18名),附属编制人员6名,雇员编制11名(专业技术类1名,辅助类10名)参照雇员编制2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开展绿化景观提升行动
提升道路、口岸区域绿化环境景观。推进深南东路沿线景观改造工程、深南路沿线渠化岛改造项目、银湖片区道路改造工程、东部快线绿化提升工程、深圳水库排洪河景观提升工程、边角绿地提升项目;开展罗湖口岸、文锦渡口岸、布吉口岸的环境功能完善工作。
鼓励扶持立体绿化。推动制定出台《罗湖区立体绿化实施办法》,鼓励扶持辖区业主对物业实施立体绿化,组织对合正荣悦、德宏天下、三防大厦等物业实施立体绿化美化改造。
加强社区公园建设管理。加快社区公园新建及升级改造力度,新建童乐、沙湾路口等4个社区公园,完成全区社区公园设施损坏缺失等问题的普查工作,对全区55个已建成老旧社区公园开展设施维护及提升工作。
积极建设生态景观林带。完成盐排高速(罗湖段)1.6公里生态景观林种植任务,积极做好已建成生态景观林带抚育管护工作,确保成活率、保有率。
大力推动绿道网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实施绿道5号线东湖公园段延长线改造工程,区公共自行车一期共建成站点35个,投放公共自行车1000辆,实现公共自行车系统与“深圳通”卡的无缝对接。积极推进公共自行车二期项目建设。
2.提升环境卫生管理质量
全面实施“垃圾不落地·罗湖更美丽”行动。在公交站台广告亭发布“垃圾不落地”广告;制作发放垃圾不落地”宣传环保袋;开展报纸、网络媒体宣传。在加强城市管理公益宣传的同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统一开展“抓垃圾虫”行动,严厉打击车窗外抛垃圾,公交站台、校园周边、早餐档口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加强城中村等薄弱环节整治。开展“迅雷行动”,对全区城中村各类管线按照“入地、捆扎、贴墙、入管”的标准进行整治。将城中村(插花地)全面纳入市政保洁范围,同时把城中村(插花地)和无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病媒生物防控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积极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住小区开展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144个。在机关事业单位设置分类垃圾桶及有害垃圾回收箱,将报纸、书籍等可回收物单独存放,树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低碳环保理念。
全面提高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在提高重点商圈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单价和保洁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了辖区道路清扫保洁等级,为打造“最干净城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对全区24座集贸市场公厕进行升级改造,改善市民如厕环境;采购安装33座可移动环卫工人休息室,配备了通风、照明设施和休憩桌椅,满足环卫工人的休息需求。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9475.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67.33万元,上年结转1508.4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9475.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475.79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888.40万元,占9.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7.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7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587.39万元,占90.3%,主要支出项目有:垃圾站外包清运经费4291.61万元、清扫保洁经费3200万元、公共自行车租赁管理经费897.19万元、绿道管养维护运营经费479.58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1.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4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11辆(其中执法车辆10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49.45万元,平均每辆4.5万元。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减少40辆,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应减少156.4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73万元,与2014年部门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