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启动本年度评估200家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我市启动了2021年度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本年度评估名额为200家,超名额时按报名先后决定参评资格。参评社会组织应在11月15日前提交相应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哪些社会组织可以参评?据介绍,2018年12月31日(含)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组织,以及省民政厅委托民政局管理的基金会;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3年以上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可提前申请参加2021年度评估;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均可参评。
参评社会组织可参照《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及其评分细则,从依法登记和接受监督、内部治理规范、业务活动能力、财务管理规范、信息公开规范等5个方面评估内容,结合日常运作实际情况,准备好相关台账(文件需形成PDF格式文件),在11月15日前登录社会组织工作平台提交相应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提交材料即视为参与等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