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在格尔木市召开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专题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安全监管局组织人员编制了《青海省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现场核查表》,并于10月23日,在格尔木市组织召开了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专题工作会议。
会议认真研究讨论了《青海省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现场核查表》,深入分析了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企业落实《通知》要求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意见。
与会人员和专家认为,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也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所在。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各项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要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为依据,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内企业的特点,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现场核查表》,督促、指导、检查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
通过会议交流和讨论,与会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认识,为下一步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