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旁听公告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定于2015年5月8日下午2:30在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209会议室对东部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用地所涉及的《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旁听事宜公告如下:
申请旁听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15年4月20日下午14:30至16:30持有效证件到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506室办理申请旁听手续。鉴于场地条件,旁听人员在旁听席参加旁听,旁听名额共20名。我局将根据申请先后顺序发放旁听证。听证会当日,旁听人员凭旁听证及身份证件经登记后入场。旁听人员应遵守听证会的纪律,非经听证主持人特别同意,旁听人员不得在听证会发言,对严重违反听证会纪律的,主持人可以警告并予以制止,直至责令其退场。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4月17日
(联系人:陈海登,联系电话:2891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