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栋豪宅顷刻推倒狮山13间违建今天被依法查治
公安、交警、城管、国土等部门共500人出动,10多台钩机上场!
继8月31日整治3间餐饮企业后,今日,南国桃园“千亩桃花”项目的违法建筑进行第二阶段的拆除,依法拆除了剩余的13间违法建筑。
今日拆除的违建物包括春熙园、禅筝堂、徽派镬耳屋、泳池别墅等13组建筑物,共计整治土地面积16万平方米,区镇两级查治办以“啃硬骨头”的精神打响查治“两违”攻坚战,积极推进南国桃园片区的综合提升改造。
现场,狮山镇、官窑社会管理处两级公安、交警、城管、国土、综治维稳、司法、消防、安监共出动500人,分组同步行动,每个整治点都有多台钩机同时作业,进度顺利,一个上午基本可以拆除完毕,其背后离不开政府和相关业主的沟通工作。
“强拆不是最好手段,我们要开约谈会、劝说会,通过全面宣传,让所有业主感觉他们的违法是会付出巨大的代价,不要心存侥幸。”狮山镇副镇长、镇查治办主任麦永维表示,经过多次约谈,之前这些业主已开始着手自行拆除部分建筑及附属设施。“及早发现,快速拆除,是最佳办法,迟拆除、拖延、观望都是错误的。”
发现违建可这样举报
1、对于违法建筑,可依法强制拆除程序
《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规定了强制拆除程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政府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在依法履行公告、催告等程序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责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2、逾期不改对建设单位和个人都开罚
对于违法建设,可不是拆除就完,还可能面临不予登记甚至罚款的后果。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可通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信箱、电子邮箱和全市统一的电话投诉、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有明确投诉、举报人的,受理机关应当将受理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
违法建设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城乡土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遇到违法建设行为,佛山市民可以积极拨打0757-12345进行举报投诉!
来源:南海狮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