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佛山市高明区三峡移民村生活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岗美村岗南村(第三次)招标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三峡移民村生活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岗美村岗南村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水利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划拨及镇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高明区三峡移民村生活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岗美村岗南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228***3.23元。         

2.3 计划工期:60个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岗美村改造部分包括:修建水埗头1个,铺80mm厚沥青450平方米;增加消防栓3个;拆除原有管道,重新安装(雨污分流)DN400(PVC管)120米。岗南村改造部分包括:修建水埗头1个,铺80mm厚沥青702平方米;增加消防栓3个;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以招标参考价228***3.23元为最高限价,不设下限。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合格或以上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水利水电资质报名的须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报名的须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等级颁发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水利水电资质报名的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报名的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网页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4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1611 14 日至20161118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6371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0.4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0.68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1.13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招投标会议室)。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政府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水利所

地    址:高明区明城镇                 

邮    编:528518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 0757- 88831344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常安路168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57-88500162             

传    真:0757-88500162            

电子邮件:306948262@qq.com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

  2016 11  18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红安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餐饮行业分会党支部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2. 武进区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3. 红安能人回乡创业 筑梦乡村振兴
  4. 奔牛宣传统战 奔牛镇认真开展统战调查摸排工作
  5. 湖北金沙湖湿地公园管理处驻村工作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6. 红安县审计局三坚持三结合开展水污染防治审计
  7. 我县召开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会
  8. 三井民政办 街道残联组织残疾人观看励志文演
  9. 刘堂军看望支援红安医护人员督办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10. 财政局推动农村水利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11. 红安县杏花乡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2. 统计局18月常州市货运行业发展韧性持续显现
  13. 红安县公路管理局加强雨季公路养护
  14. 红安县永佳河镇镇区完成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
  15. 春江镇友谊家苑沿街商铺污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6. 全县经济形势分析暨财税双过半督办会召开
  17. 胜利镇多措并举加大项目建设与招商引资力度
  18. 罗溪镇 新航物业镇江市城管局到罗溪镇考察垃圾分类工作
  19. 人社局常州市发放2020年度创业基地项目专项资金8323万元
  20. 最美乡村医生严志宏身残志坚守护一方健康
  21. 2015年县国税局力争完成国税收入255亿元
  22. 交通局常州地铁2号线正式开通运营常州进入地铁换乘时代
  23. 环保局 落实大气管控提高空气质量
  24. 农业农村局常州市组织开展城市河道联合执法行动
  25. 省农科院赠送2万多元办公用品助我县新农村建设
  26. 总工会 罗溪镇总工会联合龙珠山开展健康快乐成长赠书活动
  27. 包机返岗苏陕劳务协作再升级
  28. 红安县上新集镇财政所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29. 交通局常州顺利完成江苏省首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终期考核验收工作
  30. 觅儿寺镇柏术岗村党建引领法制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制水平
  31. 市联合督查组对武进区商贸服务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进行专项督查
  32.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机构改革推进会
  33. 体育局常州市召开2021常州西太湖半程马拉松2021中国马拉松精英排名赛组委会会
  34. 住建局市区中低收入公租房家庭第四季度租金补贴顺利发放
  35. 县环保局查处一起违规焚烧秸秆案件
  36. 罗溪镇 城管中心罗溪镇开展3月份村庄长效管理党政领导督查活动
  37. 红十字会举办造血干细胞捐献形象代言人签约仪式
  38. 团风县专题督办村级女计生专干配备工作
  39. 红安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40. 新桥镇 总工会保护胃健康增强胃动力
  41. 政务办常州落实四项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42. 双强工程走活团风基层党建工作满盘棋
  43. 省强农惠农资金检查组来我县检查
  44. 太平桥镇能人回乡建基地产销两旺助脱贫
  45. 傅明山带队深入但店、总路镇开展扶贫
  46. 红安县太平桥镇强力推进厕所革命
  47.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西夏墅园区三条路延伸路灯工程)
  48. 元宵节来临牛塘镇人民政府慰问环卫工人
  49. 改革开放40年建中村收获桃李满园
  50. 总工会 龙虎塘街道总工会主席走访企业工会指导工作
  51. 城关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拉练学习
  52. 罗溪镇 环安中心文明健康传万户爱卫宣传深人心
  53. 红安县人民法院协助外省法院成功扣押挖掘机一台
  54. 县房产局***服务暖民心
  55. 体育局常州智慧体育管理平台常享动正式上线
  56. 红安一中举行开学典礼
  57. 高桥镇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58. 觅儿寺镇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59. 新桥镇 新桥镇开展机关事业国有公司党组织集中换届
  60. 2021年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员培训圆满结束
  61. 罗田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局扎实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62. 安监局 福建南平邵武市安监局、山东章丘安监局一同考察滨开区监控预警应急平台
  63. 团风县卫生局传达贯彻团风县委第四次党代会精神
  64. 13A精纳屋面防水工程招标公告
  65. 龙虎塘街道闲置地块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66. 医保局常州实现长三角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一网通办
  6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29 23:57:29
  68. 市长助理万章热来我县检查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69. 县领导深入兴隆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指导工作
  70. 城关镇中心学校巩固教育脱贫成果提升扶智育人质效
  71. 楚天学校举行我为楚天添光彩演讲比赛
  72. 红安县大赵家高中召开暑期集训总结表彰会
  73. 统计局上半年常州市民间投资持续保持活力
  7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29 23:56:29
  75. 永佳河镇开展新一轮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拉练
  76. 房管处团支部参加学雷锋志愿者活动
  77. 总工会 奔牛镇总工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78. 常州市初中世界史专题复习教学研讨活动在星辰召开
  79. 红安县推进5A级景区创建及七里坪革命法庭项目建设
  80. 城关镇召开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督办会
  81. 区交通执法大队联合交警部门开展道路运输联合执法
  82. 方高坪镇不等不靠忙自救合力抗灾保生产
  83. 交通局市公交集团职工在全国公交车驾驶员节能技术大赛获佳绩
  84. 平湖乡驻惠州流动党支部参观学习中共惠紫河博地委纪念园
  85. 锚定目标定位抓发展掀起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热潮
  86. 罗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3号)
  87. 县物价局规范相对封闭区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88. 常州市新北区2018年度20072009年及2012年楼宇亮化维护工程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89. 三井经发站 三井街道圆满完成2018年体育产业调查工作
  90. 经发局 我区6家企业被评为市制造业服务化示范(重点)企业
  91. 住建局持续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用承诺工作
  92. 人社局常州市2个项目诚邀全国博士后揭榜挂帅
  93. 团风1000名农村贫困劳动力沐浴雨露甘霖
  94. 安监局 罗溪镇召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会议
  95. 张家胜守住守牢红安遭遇战防控成果统筹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
  96. 红安县职教中心开展2019级新生选课走班现场观摩活动
  97. 高桥镇安排部署防汛暨河湖长制示范创建年工作
  98. 二程镇开展宣教月作风整顿
  99. 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10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29 23: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