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街社区日间托老服务中心承办机构公开招标公告
南岗街道办事处现对辖内8家社区日间托老服务中心承办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岗街社区日间托老服务中心日常运营管理服务
(二)招标单位:南岗街道办事处
(三)运营地点:南岗街辖内共8家社区日间托老服务中心
(四)承办单位资质要求
1、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2、在黄埔区民政局或广州市民政局登记注册成立满3年及以上的社会工作机构。
(五)资金来源及数量:财政资金,每个社区日间托老服务中心每年运营经费为7万元,本次招标属试运营阶段,承办周期约为6个月,具体以黄埔区民政局批准下拔经费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机构为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公益组织,机构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二)投标机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投标机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与社会购买服务竞争前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经黄埔区民政局或广州市民政局依法登记注册成立满3年及以上的社会服务组织;
(四)投标机构有不少于10个持初级或中级社会工作者证书的专职员工(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承接日间托老工作的社会服务经验或已连续开展老人专项服务工作不少于3年,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社会工作者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投标机构在广州地区设有办公场所,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如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提交文件内容
(一)登记证书及有效的年审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有效年审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在广州地区设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材料);
(四)机构情况介绍,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
(五)承接日间托老工作的社会服务或已连续开展老人专项服务工作不少于3年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评估报告);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印章,并由被授权人面交(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登记证书原件、资质证书(文件)进行验证,否则不接受报名。
四、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时-4:30时)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大院106室);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0-82230351。
六、招标单位根据各投标人的文件进行审核,择优选择一家,中选名单将在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告3天,并于6月10日前通知选定的单位签订相关协议书。
七、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南岗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