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教育系统加强和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
丹寨县教育系统从实际出发,出台《丹寨县教育系统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查和审批权限、程序和要求,办理出国(境)证件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及保管事项,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和掌握出国(境)的申请事项和审批程序,提高领导干部对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工作。
各学校(园)认真填写报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清理情况统计表》,进行摸底调查和收缴,并要求没有私自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单位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按照个人及学校自查、清理上缴、核查催缴三个步骤,采取单位自查统计与调取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相关信息相结合、自我申报与全面摸底相结合,在全县范围内对领导干部(离退休干部)个人私自持有出国(境)证件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收缴。切实做好该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的信息实时采集登记工作,并及时报送至相关部门备案,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科级干部个人出国(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通过对出国(境)证件的严格管控,确保丹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个人零持有。
全体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心中有组织,有纪律,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杜绝自留出国境护照事件的发生,确保教育系统的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