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文物保护单位珠村农民协会旧址修缮工程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为加强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文物保护单位珠村农民协会旧址修缮工程;
2.项目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珠吉街道办事处;
3.工程项目总预算:91万元
4.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一:文物修缮工程施工单位
包二:文物修缮工程监理单位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编制招标文件工作必须在项目单位提供资料后7天内完成;
3.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按国家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采购人支付。
四、资格条件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括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2)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广州市区(增城、从化、花都、番禺除外)内有固定办公场所;
3.必须是已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成功;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单位;
4.从事招标活动时间不少于3年;
5.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文博系统项目招标经验;
6.曾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7.具有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完整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3)相关资格文件(复印件,详见资格条件要求);
(4)其他企业荣誉资质;
(5)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配备情况表(原件,格式自拟),须附相关人员对应的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6)其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以上材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每页加盖或骑缝章),
六、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文件进行审核,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在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中筛选三家进行择优选择一家。
七、招标要求
1.认真负责的完成招标代理全过程,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及项目清单能够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
2.认真做好开标、评标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存档;
3.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4.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应在确定招标资格3天内与项目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违约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公布交易公告时间:2019年8月22日9:00至2019年8月26日17:00;
3.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吉山新路街1号三楼文化站;
4.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0-3205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