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严明各项纪律的通知
关于春节期间严明各项纪律的通知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认真抓好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对春节期间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行为。
2.严禁公务用餐、单位食堂用餐铺张浪费等行为。
3.严禁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4.严禁在巩固脱贫攻坚、帮扶救助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等行为。
5.严禁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中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
6.严禁在岁末年初总结部署工作中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滥用互联网政务应用程序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等问题。
春节期间,政务服务大厅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东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