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部署高致病性禽流感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近期,农业农村部先后通报新疆、湖南等省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此,我市及时印发《庆阳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庆阳市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强化八项措施,严防疫情传入。
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要求各县(区)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靠实动物防疫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关键环节,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措施,确保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形势保持平稳。
强化重大动物疫病排查监测。安排乡村防疫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特别是生猪养殖场户和养禽重点区域(规模养禽场、养禽小区、活禽交易市场、候鸟迁栖地、水源地等),按照养殖规模分类统计,健全三书一台账,准确掌握畜禽存栏数量和养殖健康状况。合理设立定点监测点,增大监测范围和监测频率,严禁使用泔水等餐厨剩余物喂猪,严禁林缘区生猪和家禽野外放养。
强化畜禽强制免疫。督促规模养禽场落实程序化免疫,对新补栏禽只进行补针免疫,有效建立起免疫屏障。积极做好2020年春季集中免疫前期准备工作,想方设法保障所需畜禽保定器械、免疫器材、消毒药品、冷藏设备等防疫物资。
强化源头控制和活畜禽调运检疫监管。要求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做好活禽流通环节监管,在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关闭全市活禽交易市场,停止农贸市场内的活禽交易,指导做好日常消毒。进一步加强畜禽产地检疫,严厉查处运输、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以及来源不明的活畜禽的行为,防止通过流通渠道传播动物疫情。
强化养殖场户综合防控措施。继续落实动物防疫分片包抓管理制度和“二对一”监管责任制,督促畜禽养殖场户制定完善免疫、消毒等防疫制度,加大日常消毒频次,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贩运户及车辆随意进入养殖场区。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综合防疫管理,对活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和工具、笼具、人员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完善禽舍加固和外界隔离设施,防止野禽与家禽接触,切实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要求各级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及时研判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加强信息沟通和措施联动,建立健全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值守工作,进一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值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提高从业人员防控意识和能力,引导社会公众科学理性消费畜禽产品。
强化人员防护。要求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在开展排查监测工作时,注重自身安全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及时进行个人消毒,确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