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肇庆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研究开发项目名单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5〕38号)精神和要求,我局组织了2017年度肇庆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拟通过鉴定的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2月9日—2017年2月1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请以实名通过电话或书面向市科技局办公室或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2899801(办公室),2899835(业务受理窗口),传真:2899800
地址: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市科技中心大楼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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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研究开发项目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