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发行500亿元国债
青岛日报讯 据新华社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2003年第9号公告,决定发行2003年凭证式(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本期国债发行总额
500亿元,其中3年期250亿元,票面年利率2.32%;5年期250亿元,票面年利率2.63%。发行期为2003年9月l日至2003年11月30日,采取按月分段
发行方式,其中9月l日至9月30日发行200亿元,10月1日至10月31日发行200亿元,11月1日至11月30日发行100亿元。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
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公告说,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
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具体办法比照***颁布的《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办理。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
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40家2003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