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德庆县反馈巡视情况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近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德庆县反馈巡视情况。省委第七巡视组组长黎增丰传达了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并代表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情况。肇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吴泰国出席会议。德庆县委书记陈元主持反馈大会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21日至7月1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德庆县开展了巡视。巡视组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当前形势任务,突出阶段重点,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及主题教育和巡视、审计整改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被巡视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视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
黎增丰指出,德庆县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对广东***和***批示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得到加强,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取得一定成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总体平稳。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德庆县委发挥生态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工作力度不够。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等领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违规公款消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干部不担当、乱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巡视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黎增丰提出五点整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对广东***和***批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立足生态功能区的定位,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1+1+9”工作部署。二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坚决纠治“四风”问题。紧盯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深挖“保护伞”。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强巡察队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解决民生问题。不折不扣落实惠民政策,抓紧解决群众关注的矿区生态修复、污染治理、饮水安全等民生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是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逐条建立台账,研究制定措施,做到真改实改。
吴泰国指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合德庆县实际、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德庆县要端正思想、真心接受。要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意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认领、真心认领巡视发现的问题,主动抓好整改。要压实责任、真改实改。县委要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整改工作,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举一反三、重在长效。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上找办法,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的新成效,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陈元表示,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德庆县委完全拥护、诚恳认领、坚决整改。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以整改落实和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向省委、市委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坚决把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采取务实举措,全面对标整改、坚持分类施策、注重举一反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实整改。严肃督查问责,以严格的政治纪律抓牢整改。三是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把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德庆在新起点上开创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省委第七巡视组副组长马驿、冯妙妍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有关人员,县四套班子成员,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上届以来离退休的县领导,县委办主任,县人大办主任,县府办主任,县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副书记,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县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