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辽阳市2015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
今年是我市全面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开局之年。为全面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日前,我市特别出台《关于辽阳市2015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意见》对我市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全年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以及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2015年,依照《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检测评价办法(试行)》,我市将建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达到5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9%;持专业证书的农业劳动力将占比达到45%;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50.71%,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69%,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达到58%,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达到2,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比重达到42%;农林水事务支出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8%,农业保险深度达到0.72%,单位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信贷资金投入达到0.7元;粮食总产值增幅达到3.55%,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单位能耗创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2.5万元/吨标准煤,劳均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2.5万元。
为确保全年建设目标的实现,我市特别成立了辽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王正谱、市长裴伟东担任。负责领导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建设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研究解决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示范区持续健康的发展;建立了目标考核机制。研究制定示范区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并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
我市还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强化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对接联系;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对达到一定规模和建设标准的种植业示范区、规模化养殖小区,我市将给予资金补助和贷款贴息补贴;对于种植业保险和公益林保险,我市将力争做到应保尽保,逐步扩大经济林保险和养殖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在符合国家土地政策的前提下,将优先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保障国家示范区建设顺利实施。市、县两级财政今年将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市级农投资金的增量、增速,着力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各涉农县(市)区也将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确保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除此之外,我市还将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2015年,我市还将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着力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实施灌区改造工程,因地制宜兴办小型水利工程,疏通田间“毛细血管”,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水平。同时,加强农业生态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实际出发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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