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恢复征收河道维护费工作会议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30日发表
3月9日,我市组织召开恢复征收河道维护费工作会议,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依据《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恢复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河道维护费进行恢复征收。纳费人应从2016年3月1日起按月进行申报,同时补交1月1日至3月1日应缴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
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恢复征收河道维护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识到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在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以及改善水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保障;要明确任务,确保完成今年我市河道维护费征收工作。
***:
相关文章: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22 09:38: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