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2014年度新增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及血液透析项目的通知深社保发20147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08]24号)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08]2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就医、兼顾需要、总量控制、鼓励竞争以及与管理能力、信息系统容量相适应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评定,现将深圳市康宁医院等2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心脏彩超(UCG)”等32项次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以及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的血液透析项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纳入我市医保记账范围(***1、2)。
特此通知。
***1. 2014年度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新增纳入名单
2. 2014年度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血透项目新增纳入名单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