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莉安家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莉安家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莉安家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莉安家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园规划B小区内27号(F9二厂房) |
环评机构 | 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园规划B小区内27号(F9二厂房)建设,原项目主要从事木质家具的生产加工,年产木质家具3000套,于2007年11月取得环境影响审批意见批复(三环复〔2007〕323号),并于2015年8月取得环境保护验收批复(三环验〔2015〕79号)。扩建项目使用已建厂房,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200平方米,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增加锯机、刨光机、水帘机、砂纸机。项目劳动定员、工作制度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水帘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项目锯木工序、刨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引至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三)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区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的临时贮存和管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一般工业固废交回收公司处理,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 (五)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 |
2018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