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板块)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数据统计时间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广播、电视、短信平台、便民手册、简报、社会活动日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其中,通过我局政务门户网站公开部门动态、公示公告等政务动态信息66条,项目审批、竣工验收等工程信息21条,办事指南、资料等便民办事信息5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我局环保分党组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它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部署安排、方案制订到具体实施,一环紧扣一环,扎扎实实抓落实:为更好地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布置和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做到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一起抓,全员参与,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拓展公开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化
为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参考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对本部门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拓展,重新编制和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公开的事项,我局都将之向社会或内部全面公开。
(三)规范内容,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得到提高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公开内容更加充实。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政务网及时将我局的工作动态发布。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我们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确保了信息公开质量。
(四)强化监督,注重成效
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落到实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其他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府信息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主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
3、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2、继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落实机构、落实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对信息公开审查、依申请回复、网络技术等方面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板块)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