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工商局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其中“经营异常”是指企业未依法履行义务,处于非正常的经营状态。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是为了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实现“严管”的基础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具体的信用约束措施。企业信息公示是基础,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保障,只有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工作,才能使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自2014年《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全省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软件上网运行后,州工商局及时下发操作说明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局分配角色、权限,掌握软件操作和工作流程。目前,全州有4427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原因有以下四种:一是未按时报送年报,二是未履行公示义务公示即时信息,三是公示虚假信息,四是失联;全州有451户市场主体按规定履行了公示义务经申请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