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松江区环境监测站职工食堂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松江区环境监测站职工食堂第三方服务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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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松江区环境监测站职工食堂第三方服务采购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松江区环境监测站食堂午餐平均每天就餐人数约为100人次左右;总面积约186.3平方米,厨房面积约58.5平方米,大堂面积约127.8平方米,有效餐位50席。 招标文件:详见***。
二、 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 2、从业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 3、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5、在上海地区有两年内的案例,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优先考虑;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 六、其他事项 1、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19年5月31日10时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刻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各项活动,如有缺席,按自动中途退标处理。
招 标 人: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388号3楼305室 邮 编:201613 联 系 人: 吴轶江 电 话:021-67861212 传 真:021-67861213
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 2019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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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环境监测站职工食堂购买第三方服务
招标文件
一、招标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甲方)
二、招标项目
松江区环境监测大楼职工食堂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基本情况
1、甲方松江区环境监测站食堂午餐平均每天就餐人数约为100人次左右;
2、甲方松江区环境监测站食堂共一层,总面积约186.3平方米,厨房面积约58.5平方米,大堂面积约127.8平方米,有效餐位50席。
3、食堂的基本设施设备包括双眼大灶1组、单眼灶1组、蒸箱1套、餐具保洁柜2个、冰箱1个、不锈钢操作台6台 、货架2个、水池1个、消毒柜1台、开水器1台。(其他必须设备由机管局食堂改造时一并建设)
四、服务约定
1、地址:松江区中山街道中辰路388号;
2、对象:区生态环境局下属三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期限: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每年都将接受招标方满意度测评,如遇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5分以上,招标方将立即终止合同)。
4、内容:(1)松江区环境监测站食堂工作日早、中工作餐。
(2)部分会议的自助用餐或快餐;
(3)政府部门部分工作餐和公务接待用餐;
(4)双休日和节假日突发事件用餐。
5、方式:(1)早点以面食、稀饭等为主(不少于5个品种);
(2)午餐以快餐和面食为主;
(3)快餐以八菜(三大荤二小荤三蔬菜)一汤等
进行自选。
6、目标:甲方通过引进乙方以建立一个甲乙双方满意且达到服务行为规范化、伙食结构营养化、质量规范标准化、卫生安全制度化的新型食堂。
7、要求:社会化餐饮单位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服务,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8、模式:由乙方统一管理,人员工资待遇由乙方支付。合同期内,甲方每季度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9、支付方式:招标方每季度第三个月支付中标方的季度服务管理费用。
10、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保证合同期间岗位人数的满员。
11、若甲方安排加班或者有突击性、临时性任务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有关后勤保障。
五、投标单位即社会化餐饮单位应具备条件(简称乙方)
1、具有合法完备的餐饮资质证书(挂靠、转包无效)。
2、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三年以上的经历,并有一定餐饮企业规模、操作队伍和经营场所。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具有一定应急保障能力的,有服务过机关食堂者优先。
3、人员配备:管理人员1名(兼仓库管理、台账管理),中级厨师(兼1名点心师)2名,厨工2名,共计5人。
4、具有规范严密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5、有能力不断推出新菜谱和各种主食。
6、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和有效健康证,年龄范围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服务员在18周岁至35周岁)。厨师类人员必须持有本人餐饮相应等级证书。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食品采购、仓库管理、食品卫生质量监督、伙食价格标准确定、甲方工作人员满意度反馈和财务管理。
2、乙方负责食堂操作间、用餐区、包厢以及附属卫生间、传菜间等清洁卫生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并建议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调换。
4、乙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聘请和管理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由甲方确认后方可上岗),确定其工资报酬,同时对自己的员工实行奖罚和解聘。
5、乙方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
6、乙方协助甲方搞好成本核算和食谱制定。
7、乙方应本着为甲方广大干部职工服务的原则,工作日无特殊情况作息时间应为6:30—14:30;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七、设施、设备的使用
1、甲方提供食堂经营必须的场地、设备、设施无偿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中应保持场地、设备、设施的整洁和完好无损,合同到期后归还甲方。期间,如因乙方人为损坏需维修和更换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碗、筷、汤匙及低值易耗品等全部由甲方提供。乙方做好登记保管工作。
八、标书内容
(一)资质文件
1、投标方资质文件;
2、餐饮经营经历或服务经历;
3、提供投标方对本项目管理骨干人员名单。
(二)投标标的
1、总标的最高限价为47.5万元。
2、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承诺中自报考核指标。中标单位的报价应为提供规定的全部管理服务所产生的人工费及酬金(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单位委派人员工资或酬金、高温费、加班工资、工作餐、社会统筹保险金、办公设备、公司管理酬金、税金及因聘用此类人员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包括随时能与有关负责人联系的手机等通讯费用)的闭口价。
3、按照人员配备和工作量,测算每年人员费用(包括福利费、单位缴金部分)及管理费用和税金,投标单位报价以12个月合同的总价为投标标的,标的中请将12个月内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等可能调整的费用一并考虑,如中标,12个月内服务费不再作调整。如遇增加服务内容、每年平均每天客饭就餐人次多于或少于核定人数的20%时,双方可以提出增加或减少当年度的服务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由区财政部门同意,另外签订增加或核减当年度服务费用的补充协议。
(三)服务方案及规章制度
投标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甲方的各项要求详细撰写服务方案,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如何为工作人员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包括环境,操作现场管理,食品卫生及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措施)
2、如何做好菜肴质量及营养搭配。
3、如何应对大型会议、宴请等用餐服务。
4、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如食物中毒)。
5、如何协助甲方控制好伙食成本。
6、如何协助甲方做好节能管理。
7、考核指标及措施。
8、需要甲方提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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