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规范大学生村官季度考核促进日常管理
泸水市严格按照省委、州委组织部要求,对大学生村官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主要以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并对季度考核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一是按期定时考核。大学生村官季度考核工作于1月、4月、7月、10月15日前完成,20日之前完成材料报送。 二是撰写工作总结。大学生村官要撰写季度工作总结,对日常工作,走村入户情况进行总结。 三是村(社区)组织严格审核。村(社区)党组织对大学生村官季度工作总结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乡镇党委。 四是形成建议考核等次。乡(镇)党委根据大学生村官的季度工作总结,结合平时上报的民情日记、信息简报和掌握的情况,确定综合评分及建议考核等次,并形成季度考核结果报告。 五是确定考核等次。市委组织部根据乡镇报送的材料和提出的综合评分及建议考核等次,同时结合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表现进行再次审核评定,最终确定考核等次。 六是公示公告。考核结果要在大学生村官排和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意见建议后及时下发季度考核绩效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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