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开展协议管理零售药店专项检查
为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协议管理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今年5月以来,巴中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县(区)自查、市局抽查的方式,对全市911家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理顺协议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内容,理顺医保经办机构和协议机构的关系,通过契约形式明确双方责任、权力与义务,建立具有刚性约束的双向管理模式,促进药店依规服务。截止7月底,全市已有911家药店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签订率100%。
二是规范“持卡”消费范围。建立实名制授权刷卡机制,药店在给顾客刷卡时需核对持卡人身份信息后方可操作,同时对社保卡购药消费范围进行了规范,严禁药店出售与治疗疾病无关的药(物)品,有效防止社保卡随意借用他人使用,遏制基金隐形流失。
三是搭建“同步监管平台”。各药店建立健全电子台账管理制度,规范药品进销存及财务收支明细记录,做到实物与账务数据每月一一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帐实相符;通过将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直通到药店,嵌入式接口改造,实现对药店服务24小时全程精细化监管。
四是割断“拱手同谋”链条。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惩治失信行为等方式,药店和参保群众规范消费的自控意识明显增强,起到很好“割袍”效应,双方由相互合作隐瞒向相互监管制约转变,有效遏制基金隐形流失,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五是营造良好监督氛围。依法对***家违规药店作出处理(其中:责令28家限期整改、暂停32家医保服务协三个月、终止4家医保服务协议),通过报刊、微信、网站等媒介,及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形成规模声势和持久震慑,产生良好社会反响,引发群众纷纷留言点赞。截止当前,网络点评人数超过9200余人(次),社会全员参与的“大监管”格局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