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叠彩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叠彩区按照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三调”工作,共投入调查人员12人,历时三年,形成了7428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此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基于空间分析、叠加分析、缓冲区分析等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以及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卫星导航定位等新技术,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成果通过了上级抽查评估,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叠彩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1.耕地808.81公顷(12132.15亩)。其中,水田448.***公顷(6729.60亩),占55.47%;水浇地95.36公顷(1430.40亩),占11.79%;旱地2***.81公顷(3972.15亩),占32.7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96.69公顷(10450.35亩),占叠彩区耕地的86.13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9.70公顷(1345.50亩),占11.09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2.11公顷(331.65亩),占2.73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29公顷(4.35亩),占0.03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02公顷(0.30亩),占0.002%。
2.园地467.86公顷(7017.90亩)。其中,果园227.83公顷(3417.45亩),占48.70%;茶园6.08公顷(91.20亩),占1.30%;其他园地233.95公顷(3509.25亩),占50.00%。
3.林地1327.11公顷(19906.65亩)。其中,乔木林地1055.55公顷(15833.25亩),占79.54%;竹林地2.56公顷(38.40亩),占0.19%;灌木林地163.54公顷(2453.10亩),占12.32%;其他林地105.46公顷(1581.90亩),占7.95%。
4.草地65.32公顷(979.80亩)。分布在叠彩区只有其他草地1个二级地类。其他草地65.32公顷(979.80亩),占100.00%。
5.湿地7.11公顷(106.65亩)。分布在叠彩区只有内陆滩涂1个二级地类。内陆滩涂0.33公顷(106.65亩),占100.00%。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05.17公顷(30077.55亩)。其中,城市用地851.17公顷(12767.55亩),占42.45%;建制镇用地1.04公顷(15.60亩),占0.05%;村庄用地1065.61公顷(15984.15亩),占53.15%;采矿用地1.85公顷(27.75亩),占0.0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5.50公顷(1282.50亩),占4.26%。
7.交通运输用地184.76公顷(2771.40亩)。其中,铁路用地48.59公顷(728.85亩),占26.30%;公路用地83.41公顷(1251.15亩),占45.14%;农村道路52.76公顷(791.40亩),占28.56%。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79.92公顷(4198.80亩)。其中,河流水面179.11公顷(2686.65亩),占63.99%;坑塘水面***.58公顷(968.70亩),占23.07%;沟渠34.71公顷(520.65亩),占12.40%;水工建筑用地1.52公顷(22.80亩),占0.5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土地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园、林地的突出问题,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问题处置仍需加大力度。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区将强化成果运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动“三调”成果在各部门间的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持续做好“三调”成果的维护和更新,保障调查数据的安全性、现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