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省道阜锦线东瓦至南梁段改移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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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01日发表
省道阜锦线东瓦至南梁段改移工程项目属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拟用地总面积71.9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辽宁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规定,市自然资源局拟同意核发阜锦线东瓦至南梁段改移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公告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阜新市人民大街48号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
联系电话:0418-2199510
***:拟选址项目用地范围图.pdf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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