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海兴县社会救助机制逐步完善
依托乡镇(街道)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为实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同时,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群众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文教、卫生、住建、扶贫、农业等部门积极配合,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同时,开展帮扶困难群众“春雨行动”,为全县400户五保对象建档立卡,届时使他们得到医疗、生活、住房等方面的帮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