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委托监测项目(第二次)磋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菏泽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菏泽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委托监测项目(第二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会议。
一、采购人:菏泽市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委托监测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编号:01804001Z309***********2
四、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说明:
5.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5.2质量标准:达到省及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5.3服务期限:监测时间为2018年4月至9月,频次为1次/6天
5.4本项目共分一个包: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 预算金额为;36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的:
1)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自行去检察院查询);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7) 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或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国家实验室认可,被批准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能力包括《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和《环境空气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83-2014);提供计量认证证书及通过相关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复印件或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并且加盖公章;
8) 检测机构投标时未受到环保部门通报或要求整改期间暂缓承接环境监测类业务。
6.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平台http://www.hzsggzyjy.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菏泽专区http://ggzy.hzsggzyjyzx.gov.cn/。
2、 本项目为网上交易,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CA,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详见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与行政 监督平台相关通知
(http://www.hzsggzyjy.gov.cn/NewsPage.aspx?type=227&encode=utf-8
或http://www.hzsggzyjy.gov.cn/NewsPage.aspx?type=234&encode=utf-8)
八、磋商保证金:伍仟元整(人民币)。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2018年 04 月 10 日14时00分前用其单位的基本账户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否则报价无效。
交纳磋商保证金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2390 2019 0331;
注:(1)磋商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才视为磋商保证金到账,是否按时到账以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九、竞争性磋商会议举行时间、地点:
1、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18年 04 月 10日14时00分
2、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18年 04 月 10 日14时00分
3、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3室(菏泽市中华路426号)。
4、本项目为网上交易,报价文件目前采用纸质和电子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需递交纸质报价文件,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菏泽专区http://ggzy.hzsggzyjyzx.gov.cn/递交电子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内容与电子报价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网上开标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当网上开标因不可控因素无法进行,采取线下开标,则以纸质文件为准。
5、电子报价文件2份,其中加密文件1份,为.hz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不加密文件1份,为.nhztf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递交的U盘分别做好标示。(不加密的用于解密失败时导入。)
十、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平台http://www.hzsggzyjy.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菏泽专区http://ggzy.hzsggzyjyzx.gov.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一、重要说明:
1、本项目为网上交易,采用电子和纸质并行的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菏泽专区” http://ggzy.hzsggzyjyzx.gov.cn/TPBidder/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同时递交一套与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报价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份数见采购文件规定)。纸质报价文件内容与电子报价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网上开标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当网上开标因不可控因素无法进行,采取线下开标,则以纸质文件为准。
2、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随时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菏泽专区” http://ggzy.hzsggzyjyzx.gov.cn/撤回、补充或修改报价文件。
3、采购人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解密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如供应商未能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
4、《操作手册》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菏泽专区” http://ggzy.hzsggzyjyzx.gov.cn/ “资料”栏目进行。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卢工 151****0770
注:网站诚信库的注册上传及投标文件的制作过程需一定的学习时间,报价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诚信库的注册及投标相关文件的上传,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菏泽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韦伟 电话:0530-7369025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13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项目负责人:赵庆森 联系方式:159****8530
邮箱:fzjthz00@163.com
附:招标文件地址:http://ggzyjy.hzsggzyjyzx.gov.cn:10050/tpframe/TempFile/80a504ba-79f7-470e-b36b-67ee241f02b2/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