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2018年8月即将报废机动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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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共有在我局车辆管理所登记的大型汽车240辆、小型汽车934辆、外籍汽车22辆、挂车13辆、教练汽车7辆(具体车号、车型等详见***,可登录市公安交警局主页www.stc.gov.cn查询)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请机动车所有人到我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等法律和国家关于机动车报废标准的规定,公告上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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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即将过强制报废期车辆
2018年8月即将逾期未检验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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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2:16: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