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提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近日,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开展了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检查。检查组由市检察院监所处处长崔兴勇、市司法局副局长马英勇带队,市检察院监所处、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相关同志参加。
检查组采取听、查、看、访的形式(听取各县(市、区)检察院、司法局的工作汇报、查阅社区矫正工作台账、抽查社区矫正手机定位情况、实地查看司法所档案资料和监管情况、走访社区矫正相关单位),重点检查了审前调查评估工作情况,法律文书和人员衔接情况,组织矫正人员教育学习、参加社区服务情况,矫正人员外出请销假情况以及检察机关的监督活动情况。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情况较好,实现了管得了、管得住、管得好的目标。主要表现在:各地社区矫正档案健全、人员底数清楚、情况明白;执法程序较为规范,较好地落实了各环节的工作措施和内容;各级矫正机构主动引入检察监督,促进了执法活动的进一步规范。比如沧县、东光县等司法局已经加挂社区矫正检察室的牌子,工作运行良好。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审前调查不够深入细致,法律文书和人员衔接还有疏漏,书面请销假手续不齐全,开展学习教育、社区服务形式单一,定位手机入网率较低等问题,检查组提出纠正意见,督促落实整改。
对下一步工作,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室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大队,确保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依法规范;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衔接配合,堵塞衔接漏洞,杜绝脱管、漏管;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监管工作,继续抓好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培训,提高定位手机的普及率和监管率,提升监管质量;要进一步做好工作台账记录,做到一事一记录,不留盲点和空档,完善档案管理,及时归档装卷;要进一步探索社区矫正新形式新方法,创新工作体制机制。
通过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和档案台账,促进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