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商黎光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
21日下午,市委书记商黎光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研究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举措;研究并原则通过《沧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文件。
在传达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后,商黎光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级人大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既要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和报告制度,又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各级人大要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督办检查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依法履行职责和权力;要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引导发挥好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会上,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
会议研究了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并原则通过了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商黎光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员和党组织形象好不好、素质高不高,是不是真正为老百姓服务,直接影响着我们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得怎样,最终也将体现在基层党组织身上。所以,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利用今冬明春村“两委”换届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抓好村级组织班子建设,尽快全面完成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不断提升村支部书记队伍能力素质,配好、配强、配优村“两委”班子。要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认真落实“两个代办”制,继续深入开展以“服务群众”为主题的党员志愿者全覆盖活动。要继续深化和推进“四个覆盖”,把推进“四个覆盖”工作经验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综治维稳组织相互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内生动力。
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沧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商黎光强调,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时一刻也不能忽视,特别是沧州作为石油化工城市,更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始终做到警钟常鸣。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对照《规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党政同抓、共担责任、同担风险、一岗双责”。要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领导、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