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纪要
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纪要
1月28日上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5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玉斌受宋德平主任的委托主持了会议。常务副主任钱三珠,副主任杨乃初、关雪嫣、冯卓勋、卢润才及委员等19人出席了会议(宋德平主任、陈应标委员因公请假)。区委书记、区长卢立湃,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少浩以及区人大机关各委(室)副主任等列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区长卢立湃、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郑道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兆凡到会作有关人事提请的报告。会议纪要如下:
一、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一)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区长卢立湃的提请,决定任命:
刘东豪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郑道永的提请,任命:
林晓莉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何仕谦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人民审判员职务;
林晓莉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三)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兆凡的提请,任命:
梁志娟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古建诚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四)会议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陆海清为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西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审议了有关辞职事项
根据宋德平同志的请求,会议审议接受了宋德平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务,通过了《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宋德平辞去三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卢立湃同志的请求,会议审议接受了卢立湃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区长的职务,通过了《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卢立湃辞去三水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三、通过了关于钱三珠代理三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东豪代理三水区人民政府区长的决定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选钱三珠为三水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的决定》,依法决定钱三珠为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刘东豪代理三水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依法决定刘东豪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四、依法补选了1名佛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以及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关于提名补选刘东豪同志为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的通知》精神,依法补选刘东豪为佛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有关规定,当选人的代表资格须报经佛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五、通过了关于召开区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决定,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于2010年2月5日至6日在西南召开,会期两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一、听取和审议三水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三、审议三水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发展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水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议三水区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水区2010年预算;五、听取和审议三水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补选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八、补选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区长;九、补选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院长;十、其他。
六、通过了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区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决定以下十三个方面非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员共148人列席会议:一是区委、区政协、区纪委、区武装部领导;二是区政府组成人员;三是各镇(街道)领导;四是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领导;五是区委各部委办负责人及区属有关局级单位负责人;六是驻三水区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七是有关局级以上双管单位负责人;八是我区的现届全国人大代表;九是我区的现届省人大代表;十是我区的现届佛山市人大代表;十一是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十二是特邀列席人员;十三是历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七、通过了关于区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设旁听席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三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设旁听席的决定》,决定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设旁听席20个,并委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委统战部、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联、区私营企业协会、区总工会、区妇联、区侨联、区科协和团区委等单位接受公民报名申请。
八、审定了拟提交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草案)及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对拟提交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10份文件草案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进行了讨论。会议要求办公室根据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对相关文稿进行修改,提交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