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聚菱燕塑料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北京聚菱燕塑料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北京聚菱燕塑料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环境保护局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8020,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北京聚菱燕塑料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二次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北京聚菱燕塑料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C区49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C区49号(地理坐标为北纬23°14′52″,东经112°59′40″)。项目于2008年1月15日取得《关于北京聚菱燕塑料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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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 (二)物料融合挤出废气(油雾及非甲烷总烃)依托原有“喷淋塔+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设施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添加剂分装依托现有项目分配间,分装粉尘经现有项目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下料粉尘依托现有项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新增生产线设小包投料站,投料粉尘经小包投料站自带过滤器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总体项目排放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北面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五)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安全,项目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六)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 (七)项目主要产污工序(融合挤出)及主要治理设施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并与我局在线监控平台联网。 四、扩建项目不新增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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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