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21〕67号关于执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通报约谈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丹政办发〔2021〕67号《关于执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通报约谈制度的
知》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河池市及南丹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季度以及年度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达到自治区绩效考评的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执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通报约谈制度。为更好的理解《关于执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通报约谈制度的通知》,现对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定期通报各市、县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和支出进度,对资金使用成效差、支出进度滞后的市、县进行约谈。同时,要求各市、县应当建立资金使用情况通报约谈制度。
二、政策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
三、主要内容
《关于执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通报约谈制度的通知》正文共四项内容。
(一)通报范围
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二)通报对象
全县使用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11个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
(三)实行按月通报和约谈机制
1.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资金保障组每月10日前对全县上月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进行统计,视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进行通报。
2.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在全县排后三名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在支出进度通报下发后自行分析支出进度落后的原因及下一步采取的工作措施。
3.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连续多次排全县后三名且整改不力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由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2.提高主体意识,落实支出责任。
3.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