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标准厂房五期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标准厂房五期项目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位于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范围内,具体位置在将军大道(原横一路)南面、常禄路(原纵十一路)西面、上龙大道北面。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总用地面积约为84192.95㎡(折合126.289亩),主要包括7栋1层厂房(丙类)、垃圾收集点、发、配电房、泵房、消防水池及门卫室,总建筑面积为77082.77㎡,计容建筑面积为77082.77㎡,总建筑、构筑物占地面积为38933.61㎡,绿地面积为14487.18㎡。规划机动车停车位18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32个。
(二)项目容积率为0.916,建筑密度为46.24%,绿地率为17.21%,建筑最高层数为1层,建筑最高高度为12.5米。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崇左市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sui.gov.cn/zrzy/index.shtml)。
因总平规划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8日)内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7522339,邮寄地址:广西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4室,邮编:532100)。
特此公示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