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荣获湖北省森林城市称号
鹤峰网讯(融媒体记者 申玉洁 徐诚良 通讯员 王先红 )12月28日,湖北省绿化委员会、湖北省林业局发文,授予鹤峰县“湖北省森林城市”称号。
近年来,鹤峰县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坚持工程推动、广泛宣传发动,扎实深入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狠抓长江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世行贷款造林、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偿、绿满荆楚、石漠化治理、绿色示范乡村建设、精准灭荒等系列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和“双十”工程,社会造林、全民义务植树不断掀起热潮。资源保护日益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发展势头强劲。
目前,鹤峰县林业用地381.1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88.6%;森林面积355.7万亩,森林蓄积量1386万立方米,较“十三五”时期实现“双增长”。森林覆盖率高达82.70%,林木绿化率88.66%,位居全省前列。累计建成干鲜果品、木本油料、中药材、茶叶等各类经济林基地50多万亩,人平经济林面积超2亩,先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湖北省园林城市,建成8个国家森林乡村、79个省级绿色示范乡村。
责任编辑:宋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