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投放消费券激活蛰伏的消费潜能
4月20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二级调研员耿冰天,市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跃田就聊城市消费券发放活动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为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市场回暖,保障和稳定就业,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发放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消费券,促进我市消费增长,加快经济全面复苏。此次活动共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活动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6日,第二期活动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24日。
消费券的发放和领取需按照以下两条原则进行:一是先领先得,在一个周期内每人只能领取一份消费券,不能重复申领;二是本次活动财政补贴发完即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统一由政府发放账户进行回收。
消费券的投放范围包括所有在聊人员;参加活动主体范围包括所有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我的聊城”APP为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平台入口,市民通过公安部实名认证、支付宝实名认证等方式注册、登录平台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入到消费券领取页面。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有效保障市民数据信息安全,又能避免出现消费券一人多次领取的情况。
通过活动的开展,我市将逐步构建融合个人信用体系的本地化“互联网+”商业模式,实现信息便民、惠民,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愿消费、能消费、敢消费”的氛围,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记者 叶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