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来我市开展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5月25日上午,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明刚带队来我市开展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中先、副市长惠星陪同。
沈明刚一行现场检查了红树林书房、泰兴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鼓楼小学、育红幼儿园文江园区,并听取了相关负责人汇报。
我市紧紧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积极整合区域资源、摸排家庭服务需求、丰富活动载体,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初步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为一体的共育生态。下一步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快家庭教育协同推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我市市政府、教育局、妇联分别作了情况汇报,部分家长代表、人大代表作交流发言。
沈明刚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方面的工作,表示我市相关工作开展有特色,令人印象深刻。就做好相关工作他指出,要清楚家庭教育应符合哪些要求;要清楚市及市(区)人民政府应担负起哪些法定职责;要清楚教育部门、妇联组织“双主体”应担负起哪些法定职责;要清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承担主体责任;要清楚家庭教育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协调一致,确保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工作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