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亿堡源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广州市亿堡源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0-3905503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39053190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行政审批局
邮 编:5114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州市亿堡源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昌利路3街5号 | 广州市亿堡源电子有限公司 | 重庆丰达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广州市亿堡源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昌利路3街5号,主要从事手机保护套的生产。本项目占地面积280平方米,建筑面积245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一栋4层厂房(本项目租用首层),主要建设内容为注塑间、仓库、办公室等。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年产手机保护套15万套。本项目劳动定员7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锅炉和中央空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制;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须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骝岗水道。 2、项目注塑废气须经集气罩收集,经低温等离子体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后,经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厂区内通风排风系统,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区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限值。 4、注塑废料须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