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工职评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政职评〔2016〕35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者按照文件规定积极申报。申报人员范围为:企业(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设有党组织和政工职能部门的非公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社区居委会、工业园区,具有法人资格并设有党组织和政工职能部门的社会组织。凡按照人薪发〔1990〕10号文件规定,列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资范围的单位,不列入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聘范围。
有关申报文件及表格,可在广东爱国主义教育网(网址:)“政工工作”栏目查阅、;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接收申报材料和补充材料;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府大楼11楼区委宣传部理论科。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省政工职评办及时沟通,联系电话:020-87195397、87195396。
***: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佛山市顺德区政工职评办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