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镇鹤峰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鹤峰路道路工程 |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鹤峰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项目审批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 批文编号 |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出资比例 |
|
| ||
公告时间 | 2012年10月 25 日 上 午8:30 起共5工作日 | 公告编号 |
|
| ||
工程概况与 | 项目估价 | 324万元 | 建筑面积 |
|
| |
工期(天) | 75日历天 | 工程地点 | 顺德区均安镇 |
| ||
本工程位于顺德区均安镇。工程内容为新建道路铺设混凝土路面、水泥稳定石粉层及石渣基层,铺设面积为16307.33平方米。 |
| |||||
质量要求 | 本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 |
| ||||
投标人 | 1、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且投标企业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资格审查方法 | 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
| ||||
投标报名 | 1、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
| ||||
发售时间 | 2012年10月25日 至2012年10月31日 |
| ||||
发售地点 | 均安镇永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招投标中心窗口 |
| ||||
收费标准 | 每份人民币500元 。 |
| ||||
投标文件 | 截止时间 | 2012年11 月 12 日 上 午 9:00 |
| |||
地 点 | 均安镇永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招投标中心 |
| ||||
招标相关内容 | 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陆万元,以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转账的方式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
| ||||
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镇街公告栏”栏目和均安镇人民政府网(http://jun-an.shunde.gov.cn/)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
| |||||
其他事项 | 1、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待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由招标人通知一家候选单位,候选单位在接到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由招标人按招标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若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审查结束后将审查结果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备案完成后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预中标结果公示。 |
|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鹤峰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
法定代表人 |
| 授权委托人 | 胡先生 |
| ||
传真 |
| 联系电话 | 0757-25503845 |
| ||
地址 | 顺德区均安镇 | 邮政编码 | 52832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陈小珍 | 联系人 | 朱燕辉 |
| ||
传真 | 0757-22662277 | 联系电话 | 0757-22660866 |
| ||
地址 | 大良南国东路A七地段海信楼二楼 | 邮政编码 | 528300 |
| ||
招标监督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7-25386807 |
|
***:鹤峰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