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四项措施推进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市工商局四项措施推进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一是严格审批,实现规范登记。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暂停了户外广告审批。凡城区及各镇街主要干线上未经住建委、公路局、园林局审批的,一律不予户外广告登记,不允许户外广告发布。目前,分局对违规户外广告登记实现了零登记。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工作目标。违法户外广告整治的内容是: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以及工商部门登记擅自发布的户外广告;擅自改变登记或审批内容违规发布的户外广告;格调低俗、影响城市形象的户外广告;内容虚假、含有广告发布禁用语言、误导消费者的户外广告以及违法违规发布的其它各类户外广告。
三是强化宣传,形成舆论氛围。召开全市广告企业参加的户外广告整治会议,下发《致广大广告经营企业的一封信》,签订《依法发布户外广告自律承诺书》,引导经营者学习《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履行广告发布审查义务,开展行政指导,对符合登记条件但未注册审批的,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立即停止发布并予以清理拆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化解误解抵触情绪。
四是联动执法,实现动态监管。从1月1日起,建立政府主导的联动执法制度,整合行政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方面,制定全市户外广告设置发布地图,按照广告位的类型、地点等给予定位、标注,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发布单位开展摸底登记,提高监管工作科学性、针对性、长效性。另一方面,设立户外广告执法中队,每周对全市进行不少于2次的抽查,工商所每周对辖区户外广告巡查不少于2次,实施动态实时监管,对顶风而上、屡教不改、非法设置违法广告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曝光一起。
目前,已对经十东路28个广告牌匾进行梳理定位,责成广告主提供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全的,限期15日整改,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对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