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公明安监办清拆整治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服务公告
(项目编号:GMCG20161142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光明新区公明安监办清拆整治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编号):光明新区公明安监办清拆整治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服务(GMCG2016114284)
2.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
35558736 | 光明新区公明安监办清拆整治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服务项目 | 项 | 1.0 | 0.0001 |
3.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 于 2016年08月22日 18:00 至2016年09月02日 09:30 期间从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m.szzfcg.cn)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后又不参加投标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且在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本次项目响应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8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答疑事项: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16年08月29日 09:30 前将登录光明新区政府采购网,在采购实施→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相关疑问,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采购系统中直接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6.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登录光明新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
7.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2日 09:30 (北京时间) 。
8.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09月02日 09:30 (北京时间)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开标室,供应商可以登录光明新区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9.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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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1)招标组织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
邮政编码:518107
传真电话:88212040
联系电话:88211694
联系人:孙工
(2)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
详细地址: 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金辉路公明办事处大楼
项目联系人:皮用兵
联系方式:27735192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