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检察院四条措施落实保密宣传教育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20周年,望谟检察院结合上级保密委的有关要求,采取四条措施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这是望谟县开展此项工作的一个缩影。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岗前教育和日常警示教育。对新进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保密教育,对***人员进行经常性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加强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认真执行机要文件的传阅、借阅、收发、明码和密码传真机的使用及销毁程序,严格登记制度,杜绝明密混传的传真收发现象。三是加强对***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严格机要通道专用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严格禁止***计算机与互联网连接和将存有***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用于互联网上等。四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加强机要室、档案室、打字室等部位的保密设施装备建设,为其安装防盗门等,并为打字室配备碎纸机,确保文件处理销毁时不出现失泄密事故,并加强对内部局域网的管理,严格规定联网计算机采取物理隔离、软件加密、网络防火墙、口令设置等保密防范措施,防止防止***信息上网。